2007年7月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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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掘汉晋古墓 10名大盗领刑
芦近远

  本报讯 以褚某为首的10人盗墓、收赃团伙成员分工协作,疯狂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。6月28日,上虞市法院对其中8人以犯盗掘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罪,判处12年至2年不等之有期徒刑,对另两人以犯收购赃物罪判处拘役和罚金。
  2006年7月的一天,褚某在跟几位朋友聊天时得知距他家不远的山上有很多古墓,平时上山经常能看到一些破陶罐和瓷器碎片。褚某产生了盗掘古墓葬生财的念头,其余几人一拍即合。于是,褚某准备了锄头、铲子,一伙5人赶紧上了山。经过一番踩点观察,褚某首先找到了坟墓,几个人挥动工具,不一回儿就挖到了一面铜镜。第二天,这面铜镜就被他们以1.0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余姚人严某。
    在随后的几个月内,发财心切的褚某等5人又在原先的山上盗掘2座古墓葬,盗得铜镜、瓷器、陶罐等8件文物,后以1.6万元的价格卖给严某。今年1月,陈某等人还盗得谷仓等文物10余件,以1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胡某。
    据悉,诸某等人盗掘的古墓葬,经省、市文物管理部门鉴定,其年代均属于东汉和晋代,并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,盗得的文物大多也是珍贵文物。